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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雪海检察长列席市中院审委会会议并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表意见
11月19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戎雪海依法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学习“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发表讲话。市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吴巧森、陈贺评、李红澜以及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焰明列席会议。
戎雪海检察长在发言中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有利于法官、检察官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有利于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司法效能、促进司法公正,期待今后两家举行更多层次、有更多形式的互动学习交流。
围绕如何在我市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戎雪海检察长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变了传统刑事诉讼模式,但并未改变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配合、制约关系;强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并未改变“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方向;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不意味所有认罪认罚案件必须从宽处理。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政治自觉、法律自觉和履职自觉,在推进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加担当有为!
文字 | 仝永涛
校对 | 俞红唐
制作 | 李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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